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
藏品入藏标准和程序
入藏标准
征集的藏品要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应是反映历代蓝田玉文化与当时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生活、文化艺术、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文物征集根据我馆的性质、任务,从馆藏、陈列及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主要征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来源可靠的文物。
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文物的代表性和完整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要求。
征集程序
每年年末根据馆藏种类与数量以及下一年度征集经费状况,对下一年度征集方向和内容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
藏品征集人员在进行征集前,对拟征集对象进行初步筛选,将器形描述、时代、来源、图片、完残程度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主管领导,得到领导组批准后方予征集。
文物征集过程中必须有至少2名文博助理馆员以上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场,详细询问藏品的来源、流传经过,并认真填写藏品征集单,严格做好客观的详细记录。
对于以收购形式征集的由博物馆会同省、市级文博部门或邀请专家对所征文物的必需性和价值进行估算,鉴定等级并拟具鉴定意见,将鉴定意见报请馆务会审定。
根据我馆相关规定及时对所征集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办理接收、入藏手续。对于入藏的藏品要做好我馆固定资产登记,并存入藏品库房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