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章程
一、总 则
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 是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以下简称“我馆”)组织成立的群众团体。面向全国吸收热爱文物、崇尚人文、探索历史、尊重知识、热心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发展事业的各界人士。
二、协会性质、目的及宗旨
1、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正式组建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这是一个博物馆事业爱好者的非学术性群众团体。
2、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为了更紧密的团结和依靠博物馆爱好者这个群体,同时扩大这个群体的范围和影响,建立“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就成为推动我馆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馆在群众心目中的价值的重要举措之一。
3、建立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的目的:
①为了营造起我馆的公共关系网络,扩大我馆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
②使我馆真正成为公众大众,特别是博物馆爱好者喜爱的文化学习、信息交流、藏品鉴赏、感受历史、修身养性之首选场所;
③负责筹备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发展基金,通过多种渠道接受各界捐赠,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我馆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4、本协会宗旨是通过“博物馆之友”的活动,促进我馆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其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作用。
三、协会组织与管理
1、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是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会员制团体,由该馆宣教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会员活动费用的收缴、支出由责任执行小组协助本馆宣教部共同管理;
3、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聘请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馆长担任顾问;
四、协会主要工作
1、为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的经营与发展充当起“顾问团”的角色,积极出谋划策;
2、联络社会各界博物馆爱好者,扩大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3、配合并协助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举办的各类展览、讲座、宣传的策划、运作与现场管理工作;
4、充分挖掘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的馆藏藏品,开发文物展览的潜在市场;
5、其它经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批准的、有助于我馆事业发展的公益性、商业性活动。
五、协会具体活动内容
为充分调动与发挥会员的各项技能,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会员分为五个活动小组。各细化小组由会员自愿加入,会员可以同时参加多项小组活动。
1、咨询服务组:负责观众的疑问解答、散发宣传资料、出入场疏导、引导、维持秩序等;
2、展品讲解组:
①负责对我馆志愿者进行讲解培训、排班及日常管理;
②配合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担当对观众进行文物展品基本讲解的工作;
③对学有专攻的讲解志愿者、学者,可担当专类文物展品讲解或专题文物展品讲解工作;
3、观众调查组:
①为我馆收集第一手的预设问题调查统计数据资料;
②对购票进入展馆的观众进行抽样调查、数据整理与统计工作
③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与博物馆相关的社会调查问卷分发与统计工作;
4、对外宣传组:宣传资料制作与分发、网上宣传资料录入、捐
献文物募集与登记、演示辅导等。
5、秘书组:
①负责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日常事务办理、联谊活动及不同会员小组的岗前指导;
②充当我馆与爱好者之间的沟通桥梁,收集反映会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③协助我馆召集会员及志愿者。
六、会员管理
1、会员基本条件
①有热心、有能力参与博物馆组织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②对中国古代历史有兴趣、并愿意为保护、宣传、开发我馆馆藏藏品做工作;
③能维护我馆荣誉、遵守我馆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能够为我馆发展献计献策;
④有能力或有兴趣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传播文物知识、提供相关信息。
2、会员加入
①“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则,个人向协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②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接到申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是否接纳的回复;
③对符合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会员基本条件者,通知面谈,再次通过者可发给“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会员证;
④对承担展品义务讲解岗位的会员,须经免费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我馆颁发的志愿者证书方可正式上岗。
3、会员的管理与考核
①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为每名会员建立有《参加协会活动记录簿》,适时记录会员的活动情况;
②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每年召开年会,总结上年的工作,动员、部署来年的任务。同时,参考《参加协会活动记录簿》及其它情况,评选“年度积极分子”;
③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年度积极分子”者,可获得“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荣誉会员称号。
4、会员退出
①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的会员资格每年审核一次,一年内不参加任何会员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
②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每年注册一次,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权利;
③会员凡发生违反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相关规章制度及“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之友协会章程”等不当行为,可令其退出本会;
④会员无力承担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玉博之友协会”交派的工作任务并拒绝重新安排活动小组者,可令其退出本会。
七、附则
1、向我馆捐献文物的博物馆之友按捐献文物的价值大小给予奖励。
2、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均接受入会申请。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负责,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卡不可为营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安市蓝田玉文化博物馆
2024年01月05日

